日前,建设部对外宣布,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节能设计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建设质量,将被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目前新建建筑达到节能标准比例不高的情况,建设部日前颁布了《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
根据《通知》,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也处以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位负责人说,中国自1996年7月以来,相继颁布了各气候区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了主要节能措施、热工性能指标、能耗指标限值等。但很多地方存在不执行或者擅自降低节能设计标准,浪费建筑能源的问题。
《通知》说,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整改,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根据《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所售商品住房的结构形式及其节能措施,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
数据显示,中国现有建筑中95%达不到节能标准,新建建筑中达到节能标准的也不足20%,而同时,快速发展的中国正面临着巨大的能源压力,建筑耗能,包括采暖、家用电器、用水等已经占到终端能耗的三分之一左右。温家宝总理年初曾在两会中强调,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并抓紧制定专项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