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文献资料中,人们经常把发明和创新联系在一起,甚至笼统地把发明和创新等同起来,认为发明就是创新,发明成果就是创新过程的产物。 但笔者认为这种提法不妥,从笔者多年从事发明创造活动所积累的经验和对发明的感悟来看,把发明和创新等同起来的提法是不严谨的,也是不够科学的,这种提法对那些初接触发明的人会产生误导,简单地认为只要是创新的结果,就应是一项发明,只要是一项所谓的新发明就可以申报专利、进行开发。其结果就导致了目前这样一个局面的出现:在现有的专利文献中,有大量的所谓发明根本就不具备开发价值,甚至说根本就不具有进步意义,只能说是一项新的东西。投资这些所谓的发明往往也就会盈利甚少、甚至血本无归。 那么到底发明和创新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发明到底是一个什么样过程? 要弄明白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明白发明和创新的概念。从国际知识产权机构对新发明所确立的三个特性:"实用性、创造性和新颖性"来看,笔者认为狭义上的发明就是指一种具有使用价值和显著进步意义的一种新东西或一种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而创新就是创造出一种从未有过的新东西或提出一种新的方法。比较二者的概念我们就不难发现,在发明和创新之间有一个显著的区别:真正意义上的发明一定要具有实用性和显著的积极性,也就是说一定要优于现有的相对应的原有东西,而创新只是创造出了一种具有新颖性的东西,可以是有使用价值和积极意义的东西,也可以是不具备实用性和积极意义的东西,可以说在某种意义,"创新"只是一个中性词。这也就是我们在实际中所看到的,有时候往往一些新的东西还不如原有的东西有价值、采用不恰当的新方法处理问题反倒使事物变得越来越糟的原因所在,比如我国在上个世纪大跃进时期所采取的许多新措施、提出的许多新东西,当时认为是创新(实际上也确实是创造出了一种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所带来的结果却时一场灾难,而我们今天所采取的许多所谓的创新可能在若干年后再评定的话,也会发现实际上也根本不具有进步意义,比如我们现在所采取的一些环保措施。 有经验的发明人通常在发明实践中会发现,一项真正具有价值的新发明实际上包含有多个创新点,而在发明过程中,每一个创新点也有许多的不同解决新方案,需要对这些创新点进行反复的分析、推敲、比较、优化筛选,然后进行综合处理,再对所提出的方案进行测试、验证,然后再比较取舍、优化。 通过以上的分析、讨论,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发明并不等同于创新,发明过程也决不是一个简单的创新过程。发明创造活动实际上是一个相对比较的复杂的创新--优化选择--有机结合--再优化选择--再有机结合的过程,即是一个复杂的、螺旋上升式的创新、优化的过程,也就是一个"创优"的过程。 原创文章,版权为发明时空网所有,如转载请注明稿件来源于“发明时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