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发明和创新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发明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过程呢?
要弄明白这个问题,首选要弄明白发明和创新的概念。从获取专利的3个条件:“实用性、创造性和新颖性”来看,发明应当是“一种具有使用价值和显著进步意义的一种新东西或一种解决问题的新方法”。而创新则只是创造出一种从未有过的东西或提出一种新的方法。
比较二者的概念,我们不难发明,在发明和创新之间有一个显著的区别:真正意义上的发明一定要具有实用性和显著的积极性,也就是说一定要优于现有相对应的东西。而创新则只是创造出一种具有新颖性的东西,可以是有使用价值和积极意义的东西,也可以是不具备实用性和积极意义的东西。
可以说在某种意义上,“创新”只是一个中性词。这也就是我们在实际中所看到的,有时候往往一些新的东西还不如原有的东西有价值。比如我国在上个世纪大跃进时期所采取的许多新措施、创造出的许多新东西,当时认为是创新(实际上也确实是创造出了一种解决问题的新方法),但所带来的结果却是一场灾难。
有经验的发明人通常在发明实践中会发明,一项真正具有价值的新发明实际上包含有多个创新点,而在发明过程中,需要对这些创新点进行反复的分析、推敲、比较、筛选,然后进行综合处理,从而产生出一个发明方案。而后,还需要再对所提出的方案进行测试、验证。然后再进行优化。 集我多年从事发明活动的体会,我认为发明并不等同于创新,发明过程也决不是一个简单的创新过程。发明实际上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创新活动,它需要反复的优化选择--有机结合,再优化选择--再有机结合的过程,即是一个复杂的、螺旋上升的创新、优化的过程,也就是一个“创优”的过程。(选自“世界发明”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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