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5年,全国海洋产业增加值将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4%左右,2010年达到5%以上,海洋产业将逐步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这是《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海洋经济发展目标。记者27日从国家海洋局了解到,沿海地区海洋经济发展目标是,到2005年,海洋产业增加值在当地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8%以上,一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产业总产值超过1000亿元,形成一批海洋经济强市、强县。到2010年,沿海地区的海洋产业增加值在当地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10%以上,形成若干个海洋经济强省(自治区、直辖市)。
我国的海洋经济已初具规模,“九五”期间,沿海地区主要海洋产业总产值累计达到1.7万亿元,比“八五”时期翻了一番半,年均增长16.2%,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海水养殖、海洋油气、滨海旅游、海洋医药、海水利用等新兴海洋产业发展迅速,有力地带动了海洋经济的发展。
2000年我国主要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2297亿元,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2.6%,占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内生产总值的4.2%。
国务院近日印发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组织制订的这个纲要。纲要涉及的区域为我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我国管辖的其它海域(未包括港、澳、台地区)和我国在国际海底区域的矿区,规划期为2001年至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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