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并于日前以国务院令正式公布,明年一月二十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退耕还林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记者就此采访了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
周生贤说,几年来的实践证明,退耕还林既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农村结构调整,改变不合理的生产方式,直接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受到了农民的普遍欢迎,被称为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据了解,到二00二年十一月,全国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六百四十四万公顷,其中退耕地还林三百一十八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三百二十六万公顷。退耕还林的成效已初步显现,在一些地区,实施退耕还林后水土流失的状况已经得到了一定改善,农民增加了收入,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正趋向良性发展。
但是,周生贤说,由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期和政策兑现期长,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将产生重大不良影响,必须通过立法来保持退耕还林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另外,在退耕还林试点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些地方没有将生态地位重要的区域列入退耕还林的重点并优先实施,有些地方补助粮食、资金兑付不及时等。这些问题必须用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必须予以惩戒,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周生贤认为,条例的公布实施是中国生态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林业发展的一件大事。它必将对改善中国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保护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退耕还林工作的持续、有序运行起到保障作用。同时,也必将有力地推动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实现。
他强调,首先,条例将促使退耕还林工程走向依法管理、依法实施的轨道;其次,条例保障退耕还林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退得下,还得上,不反弹”目标的实现;第三,条例的实施对于林业的跨越式发展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退耕还林工程是林业六大重点工程之一,退耕还林的实施效果如何对林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第四,条例对于实施西部大开发以及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深远意义。
在谈到国家林业局将如何履行好退耕还林这项职责时,周生贤指出,条例规定了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退耕还林的实施工作,负责编制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这样的规定是符合退耕还林工作实际的。
周生贤强调,为了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条例对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都进行明确规范,违反这些法律规定,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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