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国工程院共受理对院士投诉21件,涉及院士18人”,“调查结果发现,其中有两例部分属实,还有一位导师发表的论文有剽窃行为”的消息传出后,受众对此反应强烈。日前,《外滩画报》专门采访了方舟子、部分两院院士和一些专家、教授,谈中国反学术腐败等问题。
学术腐败向院士蔓延
中国的院士选举制度,应该说大体上是公正的,但不是绝对的。有些院士,说得不客气些,就是没有这个水平却被选上了。这个原因就是做了幕后活动。
方舟子(新语丝负责人):近年来院士涉嫌弄虚作假的丑闻时有发生,这次中国工程院科学道德委员会的报告把这个问题摆上了桌面。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我觉得还有改进的地方。
邹承鲁(中科院院士):自1980年以来,关于学术腐败的问题虽然受到公众和社会较多的注意,但学术腐败并未得到有效遏制,从某种意义上说,似乎日益猖獗。当前社会风气不好。院士也生活在同样的社会中,自然会受到影响;有些单位领导为了表示自己工作有成绩,千方百计地用不正当手段为本单位院士候选人“拉票”,花大钱在媒体搞有偿宣传等等。我们实验室的人收到做有偿宣传(甚至包括名报名刊)的材料太多了!
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不允许候选人自己出面“活动”,如有发现要取消候选资格。院士事关集体荣誉,现在还有很多大学没有院士,而前些年还有一些省没有出过一个院士。所以往往是单位、地方出面帮候选人活动。一次,一位院士为推荐一候选人写信来找我,希望我能帮助这位侯选人当选,我不客气地回信说:请你奉劝那位候选人不要再活动,否则我把他的活动公布出来后他连资格都没有了。1999年有个院士告诉我,说某单位代某人给他送礼,后来这个人没选上,但是今年我发现他又出现在候选人名单中。
我们的院士选举制度,应该说大体上是公正的,但不是绝对的。有些院士,说得不客气些,就是没有这个水平却被选上了。这个原因就是做了幕后活动。出面活动的虽然是单位或地方,但我认为主要的动因还是在候选人本人。有些单位或地方在这方面是非常活跃的。
李载平(中国工程院院士):在一些院士身上的确出现了学术腐败问题。陷入这一阴霾并不奇怪,因为他们生活在复杂的社会现实之中,人品、学术道德都会受到影响。但无论是不是院士,首先作为一个人来说,诚信是很重要的。
郑时龄(中科院院士):其中有一小部分人确实存在剽窃他人成果、抄袭别人观点的不道德行为。但是学术交流不畅通,重复研究也是造成论文雷同的原因之一,这方面我们却提得不多。
从目前的情况看来,我们在学术研究上不是很开放。有哪些同行在做哪些研究,我们相互都不是很了解,因此容易造成一些重复创造,论文也会出现雷同。但是如果大家都去从头开始重复研究,那学术的金字塔就建不起来,我们如果能在其他人研究的基础之上开展新的研究,推动学术的进步,则科学前进的步伐会加快。
目前我们在研究过程中,对国外先进的科学领域所进行的研究知之不多,信息沟通不畅。而实际上,通过国际论文的交流了解国际先进科研成果是很重要的。由于翻译科技论文不算科研成果,所以愿意从事科技翻译的人不多,而科研人员要做到精通外语也不是很容易的事,因此也造成了国内与国外学术交流上的障碍。另一方面,我们在培养研究生的过程中,往往要求学生在学期间要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以我们建筑学来说,就那么几本刊物,而研究生那么多,全部版面都给研究生发表论文都不够,于是就会借导师之名去发表文章。
我们的科研领域里,“官本位”的思想还是比较严重,用行政管理的办法管理科学研究。许多科研人员申请项目,主管单位或部门也要参加。行政参与未必有利于学术研究,有时候申请项目也要拉有学术地位的人领衔,我就多次推掉了这样的要求。我个人认为现在社会上需要院士参加的社会活动也有些过多,有些活动组织者也许认为有院士参加会带来更好的效果,但实际上院士也只是在他所研究的领域比较在行罢了,社会活动多了,静下心来做研究的时间就少了。现在社会上有股风,到处设法敛钱。我经常收到电话、传真,说是某某权威刊物,某某年鉴要用版面刊登介绍我的成果,然后要收取数千元的版面费。对科研人员的干扰太多,影响了学术研究。
中国院士制度的弊端
院士制度要降温。院士制度其实是被炒过头了,定位发生了错误——院士对自身的认定错了;社会对他们的定位也错了。多得了一张选票,当上院士后,一些人便频繁地出席社会活动,获取更多的名利。
方舟子(新语丝负责人):世界上各主要国家,大都有类似院士的头衔,也大都实行终身制。但是,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院士制度的确有自己的特色,而正是这些特色,造成了院士制度的弊端。
第一,院士的权力过大。其他国家的科学院,例如美国科学院,基本上是个咨询机构或荣誉机构,院士只是个荣誉头衔,并没有什么特权。中国的院士在其所在领域里是不容置疑的权威。科学研究从本质上来说不讲权威,只重证据,即使某个领域有公认的权威人物,也是由于他的成就和水平自然形成的,并非人为加冕。
第二,院士标准有所降低。能当院士者,本来应该是本领域无人不知、无不晓的知名人物,无需推销自己,但是两年前有些人为了选院士而登广告,创下了世界纪录,这是院士贬值的一个注脚。同样是两年前,一位高级领导干部“仕而优则学”,以一个口号式的“理论”当上工程院院士,刺激了今年一大批高级官员纷纷竞选工程院院士。院士越选越多,标准越降越低,必然使院士的平均专业水平和道德素质逐步下降。
第三,刑不上院士。这次工程院的报告,只是笼统地汇报了一下院士遭到投诉的简略情况,对这些被投诉、被确认为属实的院士是谁,隐讳不言,对被认定科学道德的确有问题的院士,也未做任何处理。近年来,已有多起涉及院士的学术腐败事件被揭露出来,有的有了正式的结论,但是只见小人物成为替罪羊遭到处理,院士本人呢,却没有被动过一根小指头。中国院士制成立至今,被除名的两名院士,一是因为政治原因一是因为经济原因,从没有院士因为科学道德问题而被除名。尽管在我看来,某些院士的所作所为,早就该被除名。当上院士似乎多了一顶保护伞,有了肆无忌惮地从事学术腐败的豁免权,又如何能够指望中国的学术腐败得到根本的制止?
邹承鲁(中科院院士):学术腐败问题在于体制,在于缺少透明度,缺少必要的行政措施。一句话,还是在于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我们的自信度。
20年前,由于与外隔离,绝大部分人不了解国际学术界的规则,做了一些有违规则的事。但是在国人都了解国际游戏规则的今天,学术界的腐败却愈演愈烈。有些严重的错误还被掩盖起来或淡化;一些犯错的名人被“保护”,甚至更加“春风得意”。这个“保护”实际上使他们在群众中更难以自处(群众眼睛毕竟是雪亮的);又使群众更失去了是非标准,无形中助长了学术腐败。
最近美国著名的贝尔实验室,有人伪造数据发表多篇“高档次”论文,声称有重大发现,甚至可能会得诺贝尔奖。但被公开揭露后,贝尔实验室组织了认真的调查,调查属实后,公布事实,将当事人立即解职,并公开撤回已发表的论文。可惜我们这样“自扬家丑”,体现信心的做法实在太少了。
曹树基(复旦大学教授):实际上道德建设委员会并没有行政权力来实施处罚,只能进行道义上的谴责。但它的操作过程明显是暗箱操作,没有尽到公布具体处理结果的义务,作为中国唯一受理院士学术腐败投诉的机构,对外却是封闭的,“学官”们在其内部受到“保护”,这个过程非常巧妙。除了少数学术规范相对健全的高校、科研单位,国内许多高校都有这样的“保护”惯例,现在中科院、工程院的学术腐败不过是保护伞扩大了而已。
同济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程院院士:院士制度要降温。院士制度其实是被炒过头了,定位发生了错误——院士对自身的认定错了;社会对他们的定位也错了。多得了一张选票,当上院士后,一些人便频繁地出席社会活动,获取更多的名利。这种行为无异于“卖身”。
类似于“一考定终身”的一朝成名,往往成为其享用名誉的开端,学术腐败则是派生出来的手段。而对于那些已经发现并查实的腐败行为,一定要从严处理,否则公布的意义便不大。学术腐败需要舆论监督
应该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样做才能逐渐对学术腐败之风有所遏制。否则对大部分在清苦条件下埋头踏实做学问作贡献的知识分子太不公平了。
邹承鲁(中科院院士):对于学术腐败事件要公开揭露,进行舆论谴责;要把学术上的各种问题置于广大学术界的共同监督下;还要有一定的行政措施。我们的各级领导都多次到外国考察,了解并学到了许多防止、处理和打击学术腐败的先进经验。无论什么人,有问题就要揭露,就要处理,应该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这样做才能逐渐对学术腐败之风有所遏制。否则对大部分在清苦条件下埋头踏实做学问作贡献的知识分子太不公平了。最近中国工程院接受对院士的投诉和报告调查结果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今后能做得更好,能对调查属实的案例予以曝光及公开处理。
曹树基(复旦大学教授):工程院的道德建设委员会其实在和我们打哑谜,它没有公布被调查的到底是哪些院士,处理结果是什么。
说得极端些,没有公布等于没有调查。这个委员会建立的目的就是内部监督,同时也提供社会舆论监督的可能。学术腐败的一个主要根源就是“行政缺位”。没有任何处罚,所谓的学术规范只是纸面上的东西。高校、科研机构都不注重这方面的职能,一旦出现了学术腐败投诉,它们就统统“闭嘴”。
李载平(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术腐败跟科学精神普遍丧失有关。由于缺乏一种舆论监督,即使发现某一个学术腐败的例子,报纸上也很少报道,报道了也很少能指名道姓,起不到舆论监督的作用。但是对院士的处理仍然要十分谨慎。一来涉及到个人名誉,要认真要负责地处理,务必以事实为根据;二来按照中国目前的情况,还需要专门机构、人员来负责,希望能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对在这方面已经取得的一些进步我们还是要鼓励。
新闻链接:
2002年10月以来新一届中国工程院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共受理对院士的投诉信21件,涉及院士18人。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杜祥琬于6月在京公布了对院士投诉信件的审查结果。
这21封投诉信按内容可分为7类,分别为:
对研究成果归属提出异议,涉及7位院士,均为署名投诉,审查结果为对5位院士的投诉不属实,对2位院士的投诉部分属实;
反映院士学术作风不民主,涉及院士3人,审查结果为对1位院士的投诉不属实,另一位院士存在一定的学术作风问题,但不存在违纪问题,还有1位正在处理中;
反映院士宣传伪科学,涉及院士2人,审查结果为情况均不属实,纯系媒体不恰当宣传引起;
反映1位院士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院士的问题,审查结果为情况不实;
反映2位院士的经济问题,生活作风问题,医疗事故问题等,因不属于科学道德范畴,已转有关单位处理;
反映1位院士作为导师,其博士生发表的论文有剽窃行为,审查结果为情况属实;
反映2位院士参与做广告,目前投诉信正在处理中。该文来源新华网2003年6月14日
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在2003年院士增选新闻发布会上对工程院院士和院士候选人提出“五个不希望”
一、不希望院士参加与自己学科专业无关的鉴定、评审和评奖活动,不希望出现什么都参加的“社会活动”院士;
二、不希望院士为了使成果的层次更高一些,为了论文能在更高一级的杂志上发表而在别人的成果上挂名,院士除了一般公民的道德标准外,应该有更高的行为规范,更应该尊重别人的科研成果;
三、不希望院士压制不同的学术观点,轻率否定别人的科研成果,院士一般都是本学科的带头人,也应该是提倡学术自由民主的带头人;
四、不希望院士参加一些商业炒作和商业包装活动;
五、不希望或就是明确反对院士参加伪科学和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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