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向中华职业发明家联盟公会筹备组所提交的参展项目: 的相关说明资料中涉及的专利法律状态(包括专利权归属、是否授权、专利权是否有效等)、描述的技术说明以及可行性分析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均属实,凡因所提交的资料不实所导致的纠纷(主要是指在转让实施过程中,产品性能指标达不到技术宣传中承诺的指标所造成的纠纷),其责任由本人独自承担! 项目由职业发明家联盟公会(包括筹备组)联系转让实施成功后,愿意从每项转让费用中提出1%作为本联盟公会组织的管理费用和代理洽谈人员的报酬,提出2%作为职业发明家联盟公司的专项基金。 特此委托! 委托人(签名): (按手印或加盖本人印章) 二00三年6月 日
本人联系电话: 本人指定的联系人及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