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日前召开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国际研讨会”上提出,环境权益是公众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约有2000多个环保社团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各级环保部门将进一步推动“公众参与”进程。 潘岳说,“公众参与”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公众对影响自己利益的公共事务,应当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环境方面“公众参与”发展的程度,直接体现着一个国家环境意识的发育程度,同时也体现着一个国家民主进程和政治文明发育的程度。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提高“公众参与”的水平,使环境信息透明化,环境决策民主化,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是一个渐进的持续发展的过程,需要政府、非政府组织和关心环境的个人来共同努力。来自德国、日本等国家及我国环境界近百位专家参加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