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固体废物污染日益加剧,中国每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约10亿吨,历年堆积的各类垃圾合计超过120亿吨,200多座城市被垃圾场包围。近年来各地加强了对垃圾的管理,但垃圾处理率偏低。垃圾处理90%以上依靠填埋,主要是简单填埋,无害化处理率不到2%。有些地区甚至将垃圾作为建设项目填埋土或建筑材料,试图“一举两得”解决垃圾问题。很多居民小区和工业开发区就建在用这样的垃圾土填埋平整的场地上。
这些做法实属短期行为,因为它只是将看得见的威胁变成了看不见的威胁。固体废物经过雨雪淋融,可融成分渗透进入土壤,有害物质富集,使土壤失去使用价值,甚至造成严重的有机物和重金属污染。有毒物质通过土壤进入水体,直接污染地下水和江河湖海;同时通过植物吸收进入食物链,对人的生命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更严重的是,由于中国在垃圾分类处理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大量危险废弃物与一般垃圾混在一起,使环境损害成倍增加。
然而与空气和水的污染不同,固体废物的污染多发生在人们的视线之外,有毒物质的渗出和富集也需要一定时间,因而危害有很大的滞后性,加上污染损害数据通常不公布,导致公众对固体废物危害的认识不足,即使有时闻到看到也不以为意;而政府官员的政绩主要看经济增长数字,那些隐性的、难缠的污染全留给后人去应付。
一搬了之,一埋了之,表面上看似乎节省了费用,其实,固体废物污染对城市的现实发展很有影响,更给地方经济发展带来无穷隐患。它不仅占用了大片稀缺的土地资源,直接污染土壤,降低了土地的利用价值,还加剧了建设用地后备资源的不足。
不久前,我们为一家外资企业的建厂场地进行环境审核。那里是一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并获得了代表环境承诺的ISO14000认证。然而这片本是农田的地上堆放着大量建筑垃圾,平整场地使用的土也掺有大量垃圾。根据合同,场地应该是“干净”的土壤,不能有任何固体废物,也不能取自有过工业使用史的地区。外商要求彻底清理。
外商如此坚持,是由于深知污染物渗入土壤会带来长期和严重的危害。为避免背负因历史遗留污染而产生的法律责任,跨国公司都倾向于选择未受污染的土地建厂。而对一些垃圾围城或仅作简单填埋的城市来说,要找到符合标准的建设用地会是很困难的事。这必然影响该地区的招商引资,进而影响到就业和居民收入。上面这个经济开发区就面临着要么失去一笔巨额投资,要么花大价钱把垃圾清运走,并将受污染的土壤清出,再找来未受污染的天然土壤代替。
有人会说,一家外商要走就让他走,开发区位置优越,条件优惠,自然会有人来。确实,由于中国环境执法力度不够,很多企业并不考虑污染环境的代价,而是想尽办法寻求地方政府的庇护,逃避污染治理责任,让社会公众承担。但负责任的外国投资者希望遵循国际通行的环保原则,遵守当地的环保法规,也希望地方政府建立更洁净的工业。
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执法工作的加强,以及因国际竞争的压力而日益重视自身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都会将干净的土地资源作为投资的前提条件。所以地方政府应当认真对待固体垃圾的安全治理,为子孙后代保住一方净土,也为经济的长期发展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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