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杠杆唤醒节水意识
8月1日起,北京水价开始涨了,人们的节水意识也随之增强了。
8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小区2号楼,53岁的王淑兰正在忙着收拾房间。“1吨水涨8毛钱,现在用水可要算计了。”她向记者介绍起了经验,家里的水都是重复利用的,洗了衣服的水留下来,澄一澄再用来拖地板;洗脸已改用脸盆了,用过的水留下来冲厕所;老式抽水马桶像只“水老虎”,一次要用10多升水,如今也换成节水型了,能省下不少水。她一家三口人,每月用3立方米的水就够了。“不是咱掏不起水钱,但节约总比浪费好呀!”王淑兰快人快语。
不光是老百姓,不少单位也大打“节水”牌。北京饭店的抽水马桶全换成节水型、水龙头都用上混合阀门、中央空调的冷却水循环利用。饭店工程部的郎家鹏说,他们是用水大户,节水省下的就不是个小数目。
在新疆,塔里木河干流从去年开始首次开征水费,不少农民“大田漫灌”的习惯也变了。若羌县米尔沙里村的乃买提对塔河水备感珍惜,在田间的排水沟边,每看到大一点的土坷垃,他都哈腰拣出来,他说:“现在用水要花钱了,地整平一点,土坷垃少一点,就能少用些水。”通过价格杠杆作用,去年塔河干流首次实现了限额用水指标,全年进入塔河干流下游的水量明显增加。
据统计,我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约为世界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4,与水资源短缺的现实相比,我国用水浪费比较严重,万元GDP用水量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造成水资源形势严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一吨水的水费还没有一瓶矿泉水贵。
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答案只有一个:让价格杠杆充分发挥作用。
水价改革稳步推进
继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联合发布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水价改革在各地稳步推进。湖南、云南、湖北、广西等省区相继出台了本地的水价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山东、江苏、陕西等省出台了《水资源费征收办法》。
在水价管理方面,一些地方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的水价管理方式,如山东省下放审批权限,实行按单个工程审批水价;吉林、新疆、四川等省区实行了分地区水价。一些地方改革单一的政府定价方式,试行政府指导价或民主定价,使定价方式更加灵活。
计价制度方面更加科学合理。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和推行“超定额累进加价”、“丰枯季节水价”、“两部制水价”等科学的计价制度,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对水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有效地节约了水资源。河北、黑龙江等省制定了全省的用水定额,为下一步全面推行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些科学水价制度的实施,促使产业结构调整,促进节水产业的发展。
农业水价改革也取得了成功经验。陕西、新疆等地实行的终端水价制,在确定终端水价的基础上,实行“水价、水量、水费”公示制度,有效地减少了水费收取的中间环节,遏制中间环节乱加价、乱收费和水费的截留、挪用现象,减轻了农民的水费负担。
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
水价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的系统工程。优化配置水资源和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水价如何才能更加科学、合理?在刚刚结束的全国水利工程水价改革会上,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指出,眼下的水利改革要注意几个方面:
首先,水价改革要充分考虑资源因素。长期以来,水价的制定主要考虑的是工程供水成本因素和用水户的承受能力,对资源因素考虑不多。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水资源紧缺日益显现。因此,只有包括资源成本的水价,才能完整体现资源的稀缺程度和供求关系,发挥水价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的杠杆作用。
农村水价改革要与减轻农民负担有机结合。我国农业用水占水利工程供水总量的75%左右,农业水价直接关系到农民水费负担和农业生产效益。要积极推广陕西、新疆等地农业用水改革的经验,制订农业水价改革的专项政策,同时切实解决农业用水中的乱收费、乱加价问题。另外,农业水价低于供水成本,造成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严重亏损,各地要深化灌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积极研究解决这部分政策性亏损的补偿渠道。
增加水利投入。由于长期投入不足,水价不到位,水利工程缺乏维修养护和更新改造资金,大批水利工程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这给水价改革带来很大困难。据统计,全国病险水库达3万多座,接近水库总数的40%。因此,除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外,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水利的投入,为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提供保障。
重视水权转让价格的研究。在水权转让时,要认真研究水权转让补偿原则和定价方法,以保障相关各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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