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投资者进入电力市场的门槛,加大对煤炭工业的基础投入,在监管之下有上限地放开电煤价格大力发展风电满足东部沿海地区高速增长的电力需求,对技术落后淘汰型产业实行高电价。
当前缓解煤电油运紧张局面的现实举措可以概括为两条:政策手段+经济杠杆。政策手段是指建立并完善政府的能源管理和调控体系,经济杠杆就是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优化配置能源的生产和消费结构。
建立、健全政府能源调控体系
做好经济增长对短期能源需求影响的预测,并向社会定期发布信息,引导市场。我们往往注重能源中长期规划和预测,而忽视了短期经济增长对能源市场供需影响的预测。政府应组织做好短期能源供需预测工作并及时地、定期地向社会发布,这对于建立能源安全预警体系,协调煤电油运的生产和消费非常重要。
推进电力投资体制改革,降低投资者进入电力市场的门槛。国务院最近决定改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制为核准制和备案制,即今后对不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政府只对其中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进行核准,对其他项目实行备案。这对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进入发电市场创造有利条件。
调整能源产品出口政策,减少煤炭资源的出口。我国过去采取鼓励煤炭和焦炭出口的政策,而国内自去年开始出现了“煤荒”,有些煤炭专家预测,到2005年我国煤炭需求大约缺口1亿吨,而到2020年要缺7亿吨。煤炭已经日益成为紧缺能源产品,因此应尽快减少出口,缓解国内需求不足的矛盾。
以市场机制引导“开源”增加煤炭供应,并适当放开煤价和电价,形成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在现阶段乃至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火电的主体位置不容置疑(目前开工建设的电力项目中,燃煤装机占开工装机总量的91%!),但是“电荒”的根本原因并非装机容量不足,而是电煤供应不足。火电装机容量可以在短时间内提高,然而煤炭供应却很难在短时间内有相应的生产能力增长。国有大型煤矿的建设周期一般需要3至5年的时间,应该适当加大对煤炭工业的基础投入。
此外,应在国家监管下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今年6月以来,电煤价格频繁上涨且涨价幅度大、范围广。如果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不做调整,必然会导致电力企业在迎峰度夏的关键时刻陷入困境。因此应该在国家监管之下有上限的放开电煤价格,同时根据电煤价格的变动定期调整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电力公司的终端售电价格,形成煤电价格联动机制,保证电力企业的利益,让消费者共同承担电力的增量成本。
需要指出的是,电力紧缺有可能导致电源建设“大干快上”的局面,所以电源项目的建设不应该无条件的放开,应该鼓励发展低煤耗的火电项目和清洁环保的可再生能源项目。
优化电源结构——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满足我国东部高负荷区的用电需求。在我国当前以煤炭为主导的能源布局中,能源资源和电力负荷在地域上分布极为不均,导致严重的“运输”矛盾。而我国电力危机最为严重的东部沿海地区,却拥有着非常丰富的可再生能源——风能。世界上风力发电的年增长率超过30%,风能技术已经成熟并且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如德国、丹麦、美国等已经成为最经济的发电方式之一。综合考虑能源生产、运输和消费的合理配置,应该大力发展风电满足东部沿海地区高速增长的电力需求,从根本上缓解“西电东送”和“北煤南运”的压力。尽管在我国风电价格由于风电场规模小、设备进口、政策激励措施不够等因素导致风电电价还比火电略高一些,但是沿海地区经济发达,有经济能力承受风电的较高电价,应成为我国率先推广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示范地区,解决用电的燃眉之急。
用价格杠杆错峰避峰、削峰填谷
分时段电价制度。在平均电价不变的情况下,应将峰谷电价差距进一步扩大到5:1,并实行季节性电价制度。上海市把低谷与高峰时段的电价比已经由1比3.5提高到1比4.5。电力供应紧张的地区,利用价格杠杆削峰填谷,并扩大峰谷电价实施范围,安排企业错峰避峰,取得了良好效果。
分产业电价制度。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对技术落后淘汰型产业实行高电价,对鼓励发展的低耗能产业实行优惠电价。同时,对出口的高耗能产品(如铝、水泥等)不仅不能补贴,还应该征收高能耗产品附加税,控制不合理需求的增长。此外,对于不可中断电力的企业实行高电价,对可中断电力的企业给予补贴。
鼓励天然气空调取代电力空调。空调等降温用电迅猛增加,已经占尖峰总负荷的40%。用天然气代替电力空调,可以起到削减电力尖峰负荷、填补天然气夏季低谷负荷的双重效果,应该大力推广。在天然气和电力的平均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使峰谷电价差扩大到5:1,峰谷气价差扩大到3:1的话,天然气空调与电空调相比就有了竞争力。相关阅读:太阳能光电池管及太阳能热电一体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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