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6日电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3月26日起,适当提高成品油价格水平,同时建立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适当补贴的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国内石油消费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2003年以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目前国内成品油价格大幅度低于国际市场价格,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不利于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和促进石油资源的节约,影响经济的平稳运行。鉴于上述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将汽油和柴油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00元。
为妥善处理国际市场油价持续走高及国内成品油调价的影响,国务院决定建立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机制。补贴的对象包括:种粮农民,从事近海捕捞、内陆捕捞及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对种粮农民,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通过综合直补予以补偿。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主要通过调整运价等措施消化,确有困难的也可以给予适当补贴。城市出租车司机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支出,各地将采取调整运价、加收燃油附加等措施疏导,同时清理整顿涉及出租汽车的收费,减轻出租车司机负担;近期上述措施难以到位的地区,也可以对出租车司机给予适当临时性补贴。
国务院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将各项补贴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成品油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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