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1月19日专电(记者邓华宁 石永红)日前召开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国际研讨会上,我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办公室周凤起研究员介绍,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可获量达到每年73亿吨标准煤,而现在的开发量每年不足0.4亿吨标准煤。
可再生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断再生、永续利用的资源,它对环境无害或危害极小,而且资源分布广泛,适宜就地开发利用,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
周凤起说,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技术逐步趋于成熟,产业化不断发展。同时,可再生能源开发的经济性也在不断改善,生产成本明显下降。我国已具备规模化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条件,极具投资价值,“十一五”时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将进入快速发展期。
周凤起说,可再生能源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使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有了法律保障。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已公布多项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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