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法》明年1月1日实施
2006年1月1日,《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相关配套措施也将很快出台。业内专家认为,这预示着我国太阳能产业将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可再生能源是指从自然界获取的、可以再生的非矿石能源,目前主要指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这类能源基本不产生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中国太阳能学会副理事长赵玉文近日表示,《可再生能源法》对可再生能源在强制上网、成本分摊方面做出硬性的规定,并从可再生能源的总量目标、可再生能源的分类上网电价和财政税收的鼓励措施等方面确立法律保障。这对太阳能产业是一个极大的利好消息。
为更好地实施《可再生能源法》,相关配套措施也将很快出台。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有关专家说,国家将在可再生能源发电上采取一定的价格优惠措施,风力发电上网价格将在2005年各地煤电上网标杆价基础上增加0.23元,生物质能发电入网则增加0.25元。其他可再生能源发电入网,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制定了相应的价格优惠措施。
此外,我国将在销售网络方面对可再生能源产品进入市场给予一定的支持,比如要求大型能源、电力企业必须购买可再生能源产品等。配套措施中还将包括一定的配额制度。例如,在电力行业,要求电力公司所发电中必须有一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比例。
世界范围内的能源短缺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使得太阳能产业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全球光伏电池的生产持续高速增长,每年以30%到40%的速度递增。
尤其是2004年以来,全球光伏行业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跳跃式发展年,整个光伏行业从源头产品的硅片到终端产品组件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近20年来,我国光伏产业长期维持在全球市场1%左右的份额。2003、2004年我国太阳电池/组件的生产量有了大幅度增长,2003年达12兆瓦,约占世界份额的2.2%,2004年达35兆瓦,约占3%。
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太阳能技术的应用范围还比较单一,加之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太阳能产业的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可再生能源法》的正式实施有望改变这一局面。
业内人士指出,从目前各地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势头和国家制定的规划目标看,我国在2020年有可能将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量提高到全国一次能源总消费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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