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IT跟踪报道】(文/陈礼明)12月12日搜狐IT率先报道了“TCL全盘出售两子公司
进帐13.5亿出让8年商标权”的文章。12月26日,搜狐IT又从有关渠道获悉,TCL集团就转让TCL国际电工(惠州)有限公司以及TCL楼宇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与罗格朗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协议》。
TCL许可罗格朗公司,自国际电工和智能楼宇自股权转让交割日起的八年内,可以使用5项其持有的商标,并按一定比例每年向其支付一笔不可返还的许可费,预计约为1200万元。
根据协议,被许可方罗格朗公司应每年向TCL集团支付一笔不可返还的许可费。许可费的金额应为以下两者中较高者,一是被许可方和关联企业净收入总和2%的款项,或者是最低许可费,前四年适用的最低许可费的数额应为被许可方2004年净收入的2%,且以每年20%的比例递增;自2010年始的剩余许可期内,适用的最低许可费的数额应为被许可方2004年净收入的2%。
上述许可费应按年支付,被许可方应于下一年的3月31日或之前及时将合同年度应付的许可费汇入许可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所有许可费应以人民币支付。TCL集团预计,如果此次股权转让实施后,其每年可获取商标许可费约1200万元。
TCL集团表示,根据其与罗格朗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预计于今年12月30日进行国际电工和智能楼宇股权转让的交割,上述《商标许可协议》作为股权交割的先决条件,此次签署对股权交割将有积极意义。
对于TCL上述两家子公司的出售,业内人士认为TCL此举应与其急于扭亏有关。TCL今年已出现巨额亏损,其第三季报的业绩报告显示,截至9月底集团亏损总金额已高达11.39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