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石油市场不断强势振荡、国内石油、煤炭、电力资源供应日趋紧张的形势下,开发利用绿色环保的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缓解制约我国能源发展瓶颈的当务之急。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政协副主席、山东省工商联主席苗淑菊建议:加大力度发展新能源产业,将新能源的使用和发展纳入绿色GDP,作为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使新能源产业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强大支撑。
在各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中,水电、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全世界的能源消费中,已占22%左右。欧洲、日本等国家都已将可再生能源作为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选择。
我国虽然已经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建议》也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资源。但是,中国的新能源产业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问题,各级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还远远不够,缺乏集中统一的管理协调机构。
为此苗淑菊提出如下建议:
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发展新能源产业重大意义的认识,中央政府要敦促各级政府做出表率,带头采购和使用新能源产品,切实把新能源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作为一项基本的能源政策抓好落实。近期以开发常规能源为主,同时大力发展新能源;中期发展常规能源与新能源并重;长期逐步实现新能源为主。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新能源管理协调机构。建议中央政府成立统一的新能源管理协调机构,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战略规划、技术开发、项目推广、质量监控、资金筹措、法规政策制定等重大问题进行指导和协调,集中有效的行政和财政资源,降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府协调成本和公共管理成本,提高新能源产业的运行效率。同时,建议敦促各级政府成立相应的新能源管理协调机构,接受上级部门和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和协调当地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建设并不断优化新能源产业发展环境。充分利用财政、税收、利率、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强制收购、绿色配额、价格分摊等强制性法律手段,财政补贴、降低税率、低息贷款、扩大信贷、加速折旧等经济手段来推动新能源的发展。另外,将新能源的使用和发展纳入绿色GDP,作为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加强新能源领域的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拉长和完善新能源产业链,集中力量攻克薄弱环节,推进新能源设备国产化进程。鼓励并支持企业通过购并国外研发机构、引进国外智力、与国外联合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对外合作研发形式,从根本上改变重大技术装备和材料长期依赖进口的局面。鼓励产、学、研联合,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
在投资、价格、税收和信贷等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支持一批新能源骨干企业的发展,建立有规模生产能力地产业体系。在扶持现有优势企业做强做大地同时,有选择地实施集中、连片、成规模的工业开发,走以集约化促进产业集聚,以专业化构筑企业集群的产业化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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