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水深超过50米的地方建设大规模的风力发电站,到2010年,其发电量可以满足马9.5%的需要。这种设想非常有吸引力,因为与在水深不超过50米的近海建设风力发电站相比,在水深超过50米的地方建设风力发电站没有什么负面影响。尽管人们普遍认为这种在深海建设风力发电站的新兴技术还有待进一步证明,不过马政府还是就在马海域建设这种风力电站向国际社会发出邀请,希望一些感兴趣的国际公司投标该项目。
为满足地方需要的小型风力发电、微型风力发电和涡轮发电被认为是达到国家相关目标的潜在方式,但建设这种项目要考虑到规划、视觉和景观效果。
---固定废物、污水和动物废弃物发电。据马垃圾处理公司统计,通过生物分解Taz-Zwejra和Ghallis两地掩埋的垃圾产生的甲烷,可以发电满足3000户居民的需要。同时新的利用有机物垃圾的项目也在进行中,预计2008年完成。预计固体垃圾的发电量到2010年可以占到电力需求的2.11%。同时研究还表明,通过建设由厌氧性细菌分解有机垃圾发电的电厂将会进一步提高发电量。有机垃圾主要来源于分类收集的垃圾和垃圾分拣中心分离出的垃圾。
利用污水、污泥和牲畜粪便进行发电还没有实行,但是政府将其列入潜在的可以利用的资源,认为这些东西可以和固体垃圾一样用来发电。从明年至2010年,马将建3个新的污水处理厂,这些被认为是可以用来发电的潜在资源。政府还委托有关部门制定农业废物管理计划,研究利用动物粪便,建立由厌氧性细菌分解有机垃圾的发电站,满足农业生产能源需要在成本上的可行性。
---道路交通中的生物燃料。政府在报告中指出,从厨房中的废油、屠宰厂中的废物和榨橄榄油中提取的生物燃料随着世界油价的升高产量也在不断增加,其中生物柴油占2005年道路交通使用能源总量的0.5%,而这一比例在2004年只有0.1%。
三、政府鼓励开发可再生能源的主要措施
马耳他政府对于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将从管理和财政上给予支持。
(一)管理方面的支持。首先,马政府将减少管理方面的障碍,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由于可再生能源利用是新的技术领域,一些相关技术和管理标准还不成熟,存在比较高的风险。因此,政府将成立专门的部门,跟踪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整个过程,降低可能为企业带来的不必要负担。同时,在协调各种审批过程中将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企业提供便利。
其次,政府正在修改相关法规,减少规划方面的障碍。包括:对建筑设计和建设的最低节能提出要求,以促进使用可再生能源;修改了对于光伏能源安装和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条例;简化小型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规划程序等。同时,政府还保证对于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将在6个月内完成。
第三、政府保证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能更容易进入电网,并保证其在入网的成本和价格透明。
(二)财政方面的支持。根据使用可再生能源比较多的其他国家的经验,马政府将在税收上给予优惠,同时在价格上给予支持,包括在相对固定的一段时间内,以固定的价格由马能源公司购买使用可再生能源产生的电力,从而保证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利润等措施,具体如下。
光伏发电,由于现在光伏发电技术还不成熟,成本比较高,但马太阳能资源丰富,政府认为光伏发电很有潜力,因此将给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住户给予资金补助,同时马电力公司保证收购一些小型光伏发电的多余电能,对于一些使用光伏电能的居民将不再收取电表费。
生物燃料,政府免收生物燃料的消费税,同时正在研究其他可以采取的财政支持措施。
太阳能热水器,对于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家庭,政府将直接给予补贴。
鉴于可再生能源项目往往投资比较大,政府将鼓励金融机构给予这些项目长期和低息贷款。
我国开发可再生能源已有较长时间的历史,并且在技术和应用上形成了一些独特的优势。如,我国太阳能生产企业据不完全统计已达到1000多家,许多企业的产品具有较强竞争力;我国的光伏电力企业尚德集团已经进入世界光伏电力企业10强;新疆的金凤科技公司在风力发电上已经可以与外国企业一争高下。随着马能源政策的调整和再生能源这个新兴产业的兴起,也为我企业进入马市场提供了新的机遇 |